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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内蒙古赛区)预选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5-03-19 】

一、联赛名称: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内蒙古赛区)预选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自治区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

内蒙古大学

五、冠名赞助商: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六、推广单位:

广东优势传媒有限公司

七、参赛单位:

(一) 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体育院校)。

(二) 参赛单位均以所在院校为球队名称,球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同属该所院校

八、比赛日期、地点:

1、比赛日期:2015年4月11-20日。

2、比赛地点:内蒙古大学

九、比赛分组:校园组、超级组。

十、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的在校在读大学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自2013年起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二)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三)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参赛条件(一)者,均可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校园组可替换7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报名人数上限24人。

(五)参加第一至第三阶段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

(六)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八)本届联赛赞助商将从第一阶段开始提供相关比赛装备。各阶段比赛中,各队必须身着由冠名赞助商提供的比赛装备,具体办法遵照《商务规定》执行。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不少于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1.各单位必须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参加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参赛报名表》和代表团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电子版二寸彩色照片(注明职务)电子版发至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电子邮箱(附后)各一份,并且将《运动员参赛报名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于2015年3月25日前甲组寄送:内蒙古大学体育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以所在地的邮戳为准)。

报名表下载:首页-文件下载-附件: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表

十三、奖励办法:

1.每个组别分别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内蒙古赛区决赛前3名球队颁发联赛奖杯,

2.每个组别分别设立“最佳运动员奖”一名。

3.每个组别分别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

十四、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突出教育部门举办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参赛院校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审查本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

(一)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组委会(简称“联赛组委会”)将设立大学生足球联赛管理委员会(简称“联赛管委会”),负责联赛期间所有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对“联赛组委会”负责。

(二)“联赛组委会”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运动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等工作。“监督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于赛前向“监督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2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属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如对各队报名队员无异议者,请于赛前联席会上进行确认。

(四)凡在比赛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资格规定的球队,赛后经“监督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国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取消该队主教练及有关运动员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赛事资格2-3年(自处罚之日起执行)。

十五、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学生体育协会会同当地足球协会选派。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队报道时,呼市地区之外的参赛院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人民币140元,制卡费20元。各代表队报道时,食、宿可自理,承办单位帮助联系。呼市地区参赛院校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食、宿大会不负责安排。

(二)主办单位所选派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裁判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责。

(三)每参赛组别须交纳报名费:1000元。

十七、其它事宜:

1、各队在参加比赛前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运动员身体健康体检表”。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八、联系方式:

(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贺普

电话:0471-2857003(传真),电子邮箱:398234730@qq.com

(二)内蒙古大学体育教育部联系人:孙吉旺

电话:0471-4992205,传真:0471-4992775,

手机:13947180612,

电子邮箱:sunjiwang03911@126.com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